第三届“胡风文学奖”评奖启事
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学创作,促进出精品、出优秀创作人才,奖励新人,特举行第三届“胡风文学奖”评选活动,详情如下:
一、征稿范围:凡2005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地市级以上报刊、电台发表、出版、播出或获奖的文学作品皆可应征。
二、征稿要求:坚持党的双百文艺方针,作品内容力求旗帜鲜明,内容健康向上
三、征稿对象:全县作者和蕲春籍在外工作人士。
四、征稿体裁:小说(含通俗文学)、报告文学、文艺评论、诗歌、散文、杂文、戏剧、电影、电视剧、广播剧、小品(电视小品)。
五、征文评奖:本届文学奖设特等奖1名,奖金2000元;一等奖1名,奖金10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各500元;三等奖3名,奖金各200元;优秀奖若干名。凡获奖作品将在《蕲春文艺》隆重推出。
六、征稿时间:即日起至2006年5月30日截稿,六月份举行颁奖典礼。凡应征作品将发表原件复印10份,注明发表、授奖单位、日期、每篇随寄评审费30元;没寄评审费的稿件作自然投稿,不入围参评。
七、征稿请寄:(435300) 湖北省蕲春县文化馆《蕲春文艺》编辑部征文办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征稿”字样,写清详细通讯地址也邮编;联络电话:0713-7222272 联系人:郑小燕
蕲春县作家协会
《蕲春文艺》编辑部
2006年元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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